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4-01-09来源: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605-04-01-148977

投资项目名称

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

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国泰村道路进行兴建及整治提升,其中包括对樵北路国泰村村口至北江堤围之间的道路进行拓宽整治提升,对季华西路 K9+260 北侧新建村道。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本工程是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扩宽、新建混凝土挡墙、更换新建路灯、新建石护栏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663,002.7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市政道路工程类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体验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所需材料需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的中标公告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项目详情中包含: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对4.6.5、4.7款补充: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没有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9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1.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9 时 30 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

3出席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出示: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将核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各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发布。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北社区

招标人联系人

区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8031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辉都市产业新城4座313房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先生、伍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223223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预算清单.zip

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doc

崇北社区道路兴建及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