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JS-ZC-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现就《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中“技术评分标准”第35页的“2、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2 | 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 | A: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极佳,无需改进,得 3 分; B: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良好,尚有改进空间,得 2 分; C: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较差,必须整改,得 1 分。 提供实物图片、场地布置图等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 3 |
修改为:
2 | 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 | 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进行评审: A: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极佳,无需改进,得6 分; B: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良好,尚有改进空间,得4 分; C: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较差,必须整改,得2 分。 提供实物图片、场地布置图等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 6 |
2、现删除《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中“技术评分标准”第35页的“6、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如下内容:
6 | 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 | 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进行评审: A: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极佳,无需改进,得 3 分; B: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良好,尚有改进空间,得 3分; C:安全生产条件及车间环境较差,必须整改,得 1 分。 提供实物图片、场地布置图等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 3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2063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4座313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7-86223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电 话:0757-86223223
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